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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音樂有不少年
這麼多年來
不敢說專精
或者是精通哪類型音樂
只是仍然獨鍾搖滾
就算吵雜的
依舊可以消化的了
我想原因無他
骨子裡的搖滾靈魂作祟吧

有些人覺得我就是會聽搖滾的人
可能因為我留過長髮
可能因為我的穿著
可能因為我的談吐
也可能是因為刻板印象套用
這些種種
只是一種"表徵"狀態



雖然我愛搖滾
但我不會到處去說我是個Rocker
或者常常穿戴很多項鍊 戒指
或者是皮衣皮褲等等裝扮
搖滾是種"精神"
它不是種裝扮
也不是種炫燿
它的精神就是種反叛
如果你沒有一點點的反叛精神
那麼請別跟我說你是Rocker
對我而言你是假的
就像假嘻哈 假XX一樣
可是我說的反叛
不是要你殺人放火
還是去吸毒搶劫
而是對於現實生活
或是週遭的一絲絲不滿
起而"革命"之
安逸會讓人墮落
搖滾精神
就是不段的求進步
搖滾力量是可以改變社會
不過這個不在今兒個討論範圍內



會寫這篇
其實有醞釀很久的情緒在
不過整理出來的文章
卻感覺有點瑣碎
還有些差強人意
也許剖析自己想法對我而言仍有難度
搖滾死了嗎
我不知道
現在聽搖滾樂
似乎已經少了那種反叛的感覺
變成種享受


但我
仍然想要改變些什麼



用了幾位我心目中的搖滾神
當作小測驗
不知道大家知道他們是誰
猜中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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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mir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