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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重創中華職棒形象的假球案,板橋地方法院也在今天一審宣判!

前兄弟象野手陳致遠被判2年6個月,併科罰金350萬元而前熊隊的投手張誌家,則是被判2年2個月
併科罰金300萬元,至於前象隊的野手蔡豐安則是被判一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0萬.

雖然黃金戰士陳致遠、前熊隊投手張誌家與前象隊野手蔡豐安
一直都否認打假球,可是板橋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直指三人有罪.

合議庭以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陳致遠2年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50萬元
張誌家2年2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蔡豐安則是1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
而前象隊野手楊博任,則是2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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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兩年很快就過了
當初的案子也有著落
可是
假球都打了
球迷也回不來了
為何要打假球
我想這邊不是我的重點
而是因為假球
抹煞了很多努力的球員
也讓很多球迷失望了
台灣的棒球環境我想只要一天不改善
永遠都有可能還會有相同事件發生

兩年了
也許我該進場看個球
不是因為支持球隊
而是因為支持那些願意認真打球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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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mir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